(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2日電)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,公有古蹟等除政府使用者外,得由文化部辦理無償撥用,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說,台北機廠無償要到了。 立法院教委會本週一、三、四連續3天審查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草案,文資法經過前後共5次會議的質詢、逐條審查,並有超過20多個提案,今天教委會初審通過,送交院會前不須經朝野黨團協商。 初審草案條文指出,內容為公有古蹟、建築文化財、史蹟、歷史建築、紀念建築、文化聚落、歷史街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,除政府機關(構)使用者外,得由文化部辦理無償撥用。 草案條文指出,公有史蹟、歷史建築、紀念建築之管理機關,得與擁有該定著空間、建造物相關歷史、事件、人物相關文物之公、私法人相互無償、平等簽約合作,以該公有空間、建造物辦理與其相關歷史、事件、人物之保存、教育、展覽、經營管理等相關紀念事業。 與會的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官員指出,文化資產無償撥用,但標的物可能有是抵稅財產等問題,可能會衝擊影響到政府的財政平?,建議維持行政院版,給一點空間。 內政部地政司官員也說,文資法如果規定「得辦理無償撥用」,會讓行政機關沒有行政裁量權。 管碧玲說,並沒有要撥用,而是無償平等簽約合作。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,文化需要被保存,不能接受政府部門這樣的解釋。 原本管碧玲還要爭取將所有公營事業納入,但牽涉到太多糖廠、菸廠等土地,後來作罷。 教委會召委、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說,草案條文訂為「得」,行政部門還是有裁量權,隨後宣讀共識條文。 管碧玲激動地喊著「台北機廠無償要到了」,吳思瑤也說,這是非常進步的修法,眼淚都快掉下來了,兩人還相互擁抱。 文化部長洪孟起在初審通過後受訪時表示,無償撥用的修法是務實面對文化資產保護的問題,過去很多具有文資身分的案子,都發生撥用問提,尤其地方政府沒有經費,只能放任養蚊子、任其毀壞。 他說,過去都是有償撥用,沒有辦法談,僅能靠部會、部長間私交才能做成,如果法案三讀,那麼台北機廠就有解決方向。 對於財政部擔心的財政平?問題,洪孟起說,無償撥用可以以合約協商的方式進行,未必是永久性的撥用,因此所有權還在原機關單位,沒有財政平?的問題。10505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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